關于對《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開展涉稅事項“省內通辦”的公告》的政策解讀
文章來源: 發布時間::2017-08-20 點擊量:103263
一、公告背景
2016年1月以來,按照稅務總局關于推行省內通辦的相關要求,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在鼓勵納稅人網上辦稅的同時,總結各地經驗,結合工作實際,對內下發了實施意見,要求各地加快推行“省內通辦”的步伐,并對適用的業務范圍、辦理單位等進行了明確。為了進一步推行好該項工作,規范工作流程,特制定本公告。
二、省內通辦的內涵
“省內通辦”要求全省各級國稅機關切實轉變管理角色,改變屬地管理方式,打通區域限制,為納稅人提供不受屬地限制的辦稅服務。
三、省內通辦適用的納稅人范圍
四川省國家稅務局管轄范圍內的納稅人均適用本公告。
四、省內通辦適用的業務范圍
在全面對接總局7大類53個同城通辦涉稅事項和4大類21個省內通辦涉稅事項的基礎上,充分考慮當前稅收征管、法律法規和信息技術等綜合因素,以及省內通辦的現實可行性,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將7大類212個事項納入省內通辦,具體事項在附件中有詳盡列舉。因業務或技術原因,部分事項暫未實現網上辦理(見附件3),對這部分事項,納稅人可在本公告列名的任一辦稅服務廳現場進行預約辦理。
五、省內通辦的受理
公告明確,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網上辦稅服務渠道(含網上辦稅廳、手機APP、自助辦稅終端等),或本公告列名的任一辦稅服務廳辦理相關涉稅事項。納稅人涉及的文書表單,加蓋受理國稅機關印章。
六、省內通辦的咨詢
為納稅人提供多元化的咨詢方式,暢通省內通辦的業務咨詢和權益維護渠道,公告規定,納稅人需要進一步了解省內通辦涉稅事宜的,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咨詢。
七、本公告的實施時間
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省國稅系統正式實施,原《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開展涉稅事項“省內通辦”的公告》(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1號)同時作廢。
四川省國家稅務局
2017年6月1日